移民署7/16修改外勞居留證規定
101.07.17
外籍勞工持勞委會的「招募許可函」,在入境15天內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移民署將先核發6個月有效期,待外勞拿到「聘雇許可函」後,再依期限辦理延長居留,在新、舊制交接期間,外勞可選擇拿到聘雇許可函,再向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或先辦理拿6個月效期的外僑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