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特定製程(5級3K) 行業別明細表  
申請所需之文件:
 
申請書(函)
製造業業者申請協助引進外勞案件申請表(M343表)
製造業業者申請協助引進外勞案件設備清單(M343A表)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縣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申請補辦之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機器設備證明文件:
 
A. .廠場設立滿一年以上者:應檢附最近一年依法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及資產負債表)。但有新購置機器設備可認定為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三條附表六指定製程與產製品之機器設備,且未及刊登於年度報稅所附財產目錄者,亦得併同檢附該等購置機器設備之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及銷貨開立統一發票影本等文件影本。
B. 工廠設立未滿一年者,應檢附新購置機器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
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工廠平面圖。
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資源化產業類別須再檢附下列之一之資格證明文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通過公告再利用檢核者、公民營廢棄物處(清)理機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